【资料图】
本报讯 记者于雅坤报道 8月7日,记者从大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大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助推我省食品工业大省建设,《大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印发。《方案》明确了贴息对象、范围及标准,执行期为2023年和2024年。
《方案》规定,贴息对象为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合计500万元及以上、贷款用途为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含水产品加工企业)。
在贴息范围方面,针对企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付息给予贴息,对逾期贷款的利息、加息、罚息不予扶持。同一笔贷款在贴息期限内已支付的利息获得过有关财政贴息支持的,不重复贴息。若固定资产贷款所用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扶持,则该笔贷款贴息额度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在贴息标准方面,贴息率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贴息率的,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单个企业贴息总额度上限为100万元。
今年上半年,大连市在建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有31个,总投资近100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1个;已开工项目18个,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亿元。大成食品等21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大连浩和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新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被新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达20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学在辽宁 读懂中国”活动在沈阳举行
探访辽宁朝阳牛河梁遗址博物馆综合馆
巴西青年钟情辽南鼓乐 用纪录片讲述中国民俗文化故事
沈阳动物“花式”降温有“凉方”
第三届中国(沈阳)智能网联汽车国际大会闭幕
2023中国数交会在辽宁大连举行 聚焦“数字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