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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富财经网讯: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一季度归母净利润更正金额占更正前净利润的比例为288.75% 收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2023年6月29日,巴安水务披露《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主要财务数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部分科目予以更正,其中将2023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由-488.15万元更正为-1,897.65万元,更正金额占更正前净利润的比例为288.75%。
巴安水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巴安水务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衔接: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
(1)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