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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畅通专武干部进出渠道
“只要干得好,肯定受重用”
中国国防报讯 特约记者乔振友、特约通讯员秦铎报道:6月上旬,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友谊镇武装部部长杨成行,被任命为该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这是近3年来该市提拔重用的第8名专武干部。与此同时,因不胜任本职被调整出专武干部队伍的达46人。
“兴武之道,要在得人。专武干部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基层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这支队伍的能力素质、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武装工作落地落实。”双鸭山军分区司令员杨金友告诉记者,针对专武干部“主业不居中、专武不专武”问题,军分区联合市委组织部,在严格落实《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规定》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市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专武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等,对选配要求、任免使用、考核淘汰和兼任职务等一一明确。
记者翻阅《专武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看到,专武干部任命必须由县(区)人武部提名,县(区)人武部和县(区)委组织部共同考察。任命前,须参加军分区组织的专武干部集训,通过军事技能、基本理论、面试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上岗前,到县(区)人武部跟班学习15天后,军地联合组织任前谈话,再由县(区)人武部下达任职命令。该办法从制度层面确保了军分区和人武部对专武干部的进出决定权、配备话语权和提拔任用推荐权。
“以前,专武干部兼职较多。办法实施后,我们据此纠治这一问题,把专武干部从过多兼职中解放出来。”军分区政委肖玉民介绍,在明确“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职务,有特殊情况需兼职的,兼职不能超过2项”规定的同时,特别强调基层武装部长优先从有服役经历的公务员中选拔。每年各县(区)对专武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军地联合考评,优秀者纳入市、县(区)两级表彰奖励范畴,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考评一次不合格者,进行诫勉谈话;两次不合格者,调离岗位。2021年,通过联合考评,结合县(区)换届,30名不称职的专武干部被调整出队,4名考评优秀者被提拔担任镇长、镇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良好的制度机制催生干事创业动力。在民兵整组、抢险救灾、援战保障等任务中,全市专武干部模范带头,当先锋、打头阵,身先士卒。宝清县七星河乡武装部部长丛凯,专武精武,连续3年被县表彰为优秀专武干部,去年被提拔为乡党委副书记。他感慨:“在双鸭山当专武干部,只要干得好,肯定受重用。”
专武干部队伍建得强,基层武装工作“水涨船高”。近3年,在黑龙江省党管武装工作联考联评中,该市始终名列前茅。
来源: 中国军网-中国国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