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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冯瑶 记者 孙云)“你们怎么知道我想整容的?”曾在某医美机构做过疗程的王小姐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自己经常收到陌生医美机构打来的推销电话。杨浦区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表明,原来是在该机构担任网络客服的辛某私下贩卖给某文化传播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该平台再将信息提供给了在平台上招徕顾客的其他医美机构,导致王小姐等多名顾客的个人信息泄露。近日,杨浦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辛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0年4月起,被告人辛某为牟利,利用其在某医疗美容公司担任网络客服、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等便利条件,获取了包括电话、整容意向等在内的顾客信息,私自提供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运行的网络医美中介平台。该平台获取信息后,则会派发给与其合作的其他医美机构用于推销。当这些被“转卖”的顾客在该网络平台下单消费后,辛某就会获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返利。
经查,截至案发,辛某在该平台以代理身份共发布顾客信息6000余条,其中达成消费项目的共计55条,辛某非法获利共计37.9万余元。案件审理期间,辛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亲属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15万元。
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从重处罚。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部分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本案现已生效。